土Ψ 地复垦原则
文章来源:admin 时间:2016-08-24
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,按照"谁损毁,谁复垦"的原则,由生△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(以●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)负责复垦。但是,由于●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@毁的土地(以下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)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。
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。
下列损毁土↘地由土地复垦义务人负≡责复垦:
(一)露天采矿、烧制砖瓦、挖沙取土等地表挖掘所损毁的土地;
(二)地下采矿等造成地表塌陷的土地;
(三)堆放采矿剥◢离物、废石、矿渣、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的土地;
(四)能源、交通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所损毁的土地。
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。
下列损毁土↘地由土地复垦义务人负≡责复垦:
(一)露天采矿、烧制砖瓦、挖沙取土等地表挖掘所损毁的土地;
(二)地下采矿等造成地表塌陷的土地;
(三)堆放采矿剥◢离物、废石、矿渣、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的土地;
(四)能源、交通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所损毁的土地。
上一条:抱歉,暂无数据
下一条:环境工程地质应对措施